关于法治城区建设专题协商议政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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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今年,区委七届四次全会报告提出“用法治理念推进振兴发展”,并提出要强化法治理念,推进法治城区建设,要求从政府、社会和基层三个层面推进法治工作,加快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村社的一体化建设。区政协根据区委工作部署,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召开法治城区建设专题协商议政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区政协主席张淑娟、党组书记吴大集,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卓江广,卓孝义、洪海燕、罗智冰等部分政协委员,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法制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主要领导,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会议围绕推进法治城区建设,就如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依法治村(创建法治村社)及提高司法公信力等进行协商议政,提出意见和建议。会上,区法制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分别汇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创建平安城区、司法公正、依法治村、创建法治村社情况和存在问题及下来工作意见。参会人员与区政协委员就推进法治城区建设进行讨论、交流。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会议认为,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努力下,我区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创建平安城区、司法公正、依法治村和创建法治村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法治城区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创建法治村社工作,通过组织部署、开展“七个一”活动 、宣传培训、示范带动等,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推进法治城区建设的亮点。会议对推进法治城区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关注,如一些部门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还不到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仍然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司法和行政执法队伍的总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守法、依法办事、尊重法律权威的自觉性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会议对推进法治城区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会议认为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关键环节。我区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不断开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要切实加快政府转型,搭建电子政务、政府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平台,确保各级政府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二、要扎实推进社会法治建设。会议认为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最重要的机制,要以法治建设推动社会走向和谐。一是要依法创新社会管理。要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更加注重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解决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社区网络化管理和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二是要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源泉。要进一步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兼顾好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建立符合区情、覆盖城乡、可持续的民生保障体系。要真正重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依法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三是要依法维护社会稳定。要构建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体系,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要深入开展平安城区创建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要深入创建法治村社。会议认为,我区开展创建法治村社活动进展顺利,开局良好,应继续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此项工作。在创建法治村社过程中,要查找不足,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村、创建法治村社工作,使我区基层干部的法治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各项社会管理逐步走上法治化管理轨道。
四、推进公正司法。会议认为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司法工作的最本质要求,是党和政府取信于民的最基本方面。推进公正司法,要加大生效裁判执行力度,建立健全执行联动震慑机制,争取在解决执行难上有新突破;健全司法纠错机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争取在错案纠正上有新突破。要加快形成保证公正司法的体制机制,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清除司法腐败,切实解决影响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
五、要着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要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法治信念和业务能力。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队伍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行律师行业社会责任、职业道德评定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
六、要加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公民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法治城区建设的进程。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要深入持久地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纪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努力夯实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素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