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公墓山(骨灰堂)建设的建议
来源:政协汕尾城区委员会
发布机构:政协汕尾城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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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公墓山(骨灰堂)建设的建议
——彭康涛委员(代表区工商联)的发言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区殡葬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殡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公墓山(骨灰堂)建设滞后问题凸显,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殡改工作推进受阻的局面。
一、我区公墓山(骨灰堂)配置现状
(一)我区公墓山穴位、骨灰堂架位数量。目前,全区正在运作的公益性公墓山仅有一座,公墓总量2900穴,已安置2630穴,存量270穴;骨灰架位总量2600个,已安置1700个,存量860个。
(二)近阶段需要公墓山穴位、骨灰堂架位数量。一是全区“三道四区”可视范围内坟墓1835穴,除已清理拆除的225穴外,还存在1600多穴未有清理,现正处在清理的重点时期,很多坟墓需要搬迁安置;二是我区正处在大征地大建设时期,很多新征地块的坟墓需要搬迁安置;三是新增死亡人数需要安置,目前城区约50万人口,按年千分之五的死亡率计算,年死亡人数约2500人需要安置。
基于以上面数据对比,急需待搬迁、安置的公墓山穴位及骨灰堂架位总需求量大大超过现有公墓山穴位、骨灰堂架位总数量,供需关系严重不平衡,无法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严重制约相关殡改工作的推进,将会引发不稳定因素,阻碍城区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和各项经济社会发正常发展。因此,加强推进公墓山、骨灰楼建设的工作迫在眉睫。
二、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区级公益性公墓山、骨灰堂。建议城区政府将公益性公墓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我区城乡建设规划和人口数量、地理环境、丧葬需求等,加强与市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协调公益性公墓山土地使用问题,加大资金投入,按规模建设一座大型区级的公益性公墓园,亦可根据实际需求建设对应规模骨灰堂。
(二)建设乡镇级公墓山、骨灰堂。各镇(街道)认真落实城区政府建设乡镇级公墓山、骨灰堂的相关要求,合理规划利用土地,确定规模,综合考虑当地发展状况、民风习俗和地势条件,加强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建设一座乡镇级的公益性公墓园,若客观条件未能满足建设公益性公墓园的,可建设骨灰堂代替。
(三)建设村级公墓园或骨灰堂。有条件的自然村可学习参考东莞市的经验,推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由村一级单位向上级单位申请,统筹建设资金及土地,组织村民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园或骨灰堂,专门服务于本村村民的安葬需求。
(四)整合寺庙资源建设骨灰堂。城区政府要鼓励和提供政策,各寺庙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可整合寺庙资源,适当扩大规模,在正视和尊重群众妥善安置逝者的伦理观念和心理需求的前提下对寺庙进行扩容改造,建设经营性骨灰堂。
(五)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墓园或骨灰堂。结合我区实际,提供政策做好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有机结合,可多渠道拓宽建设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设经营性的大型公墓园和骨灰堂。
(发言者系汕尾市米的传媒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