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建设 提高医护人员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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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水炳委员(代表汕尾市城区医卫环保界别)的发言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城区基层卫生机构在整体功能、基础设施、技术力量、医疗水平等的配套、建设、服务方面,有了进步和改观,医疗卫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医护人员结构不够合理。据统计,全区现有7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卫生技术人员456人,其中:停薪留职101人,在位卫生技术人员351人。在岗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35%,中专学历占48%,具有中级职称8%,高级职称更少,才3人,不足1%,而无职称、无学历、低素质、大年纪的工勤人员所占比例相当大。人才流失,素质下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基层医疗机构作用的发挥。二是配套经费缺乏基本保障。党中央、国务院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和财政保障制度。但是,目前的状况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人员,财政供养没有按政策落实;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区级配套也没有完全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困难,导致群众就医涌入上级医院,与中央要求的“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分级诊疗目标相悖。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目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用房不足,其中还有不少危房;设施配套不全,有的甚至连起码的设备还没有,很难为辖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如东涌、马宫、新港等卫生服务部门,部分医疗用房就是危房,香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不副实,长期靠租房开展医疗服务,辖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
2015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如何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实现卫生强区, 我提出以下建议:
一、稳定基层医疗卫生队伍。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通过政策指引,充实和稳定基层医疗卫生人员;要通过提高人员福利待遇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措施,鼓励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吸引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卫生机构服务。同时,加强现有基层医护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常年培训计划,采取在职学历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组织短期培训等,特别要重视全科医师培养,提高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整体素质。对以前停薪留职人员的分流,要主动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腾出编制招聘人员,充实队伍。
二、转变基层医疗服务模式。落实医疗卫生分级诊疗制度,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尝试建立医疗联合体,并通过这一形式推进区镇一体化管理,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合作。区级医院指派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兼任科室负责人,定期坐诊看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安排医务人员分批到区级医院接受培训,提高医务水平。要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就近看病就医,让老百姓能亲身体会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也能看好病,而且方便又省钱。
三、保障基层卫生机构运转。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编人员属于财政供养对象,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也属财政预算范围。要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转,财政一定要按时足额拨付到位。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的建立健全,财政应逐步加大基层医疗卫生经费的投入,提高比例,增加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稳定和机构的正常运转。
四、推进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省委、省政府已经提出:利用三年时间,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建设。要实现这一目标,建议政府简化报批手续,加大资金支持,全力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配套等方面解决实际困难。要尽快落实香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征地、规划和建设,不要因为一个基层卫生机构硬件问题, 导致全区标准化建设不达标。要实施村卫生站公建民营规范化建设,通过财政出资、社会捐赠、对口帮扶等多种形式、多条渠道筹集资金建设村卫生站,形成和实现农村三级医疗网络服务,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标准规范、服务水平提升、医疗保障到位,与老百姓医疗需求基本同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也要再上新台阶,确保在城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